您的文学、造型艺术、图形或摄影作品,如果它们是原创的,就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事实上,著作权保护智力创作,是以智力创作的原创性为条件的,是指“创作者人格的反映”。根据判例,只有具有可与其功能性相分离的观赏性或审美性的原创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的获取不需要任何手续,只是取决于作品是原创的这一唯一事实。
因此,不管您的表达方式、类型、优点和用途如何,您的作品从您创作完成的那一天开始,就受到了保护。您可以从您的声誉权(对名字、品质和作品的尊重)和所有权(展示权和复制权)中受益。
版权可以与商标权和外观设计权相结合,以保护您产品的美观外形。
如果发生争议,未能通过提交工业外观设计来保护作品,那么创建日期也可以通过索洛信封(Soleau envelope)来证明。这是一个简单又经济的方法,能为您的创作和创作日期提供证明。需要了解的是,申请索罗信封本身并不对作品提供任何保护。所以不会因此获得专有权。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 为您提供五年的证明保存,并可续展一次。
在进行诉前行为(参见诉前)或诉讼程序(参见诉讼)时,时间戳系统[参见时间戳]是确定创作日期、作者及其内容的有效解决方案。
在争议中,这些证据有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我们的专家会为制定适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