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是随着专利注册要求诞生的。
严格来说,这种优先权并不是有关专利申请的一个阶段,但实际上,这项优先权对于下述希望在法国或其他国家保护同一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来说尤其重要。
优先权的存在的基础是某些国际协定,它们承许在法国首次申请的能在其他国家证明其效力。
优先权至少涉及两个基本条件:
•优先权必须被声明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必须在该申请提交后的12个月内提交。
如果是针对B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的请求有效,其作用是使其可专利性的条件追溯到专利申请A(基于该专利要求优先权)的提交日期。
优先权的实际结果很重要。特别是通过这种方式,申请人可能使用优先权在其第一次申请A之后和第二次申请B之间公开了他的发明(例如将其在沙龙或者网上展示,亦或是在互联网上出售其产品),而申请B的国家专利局不能指责这些信息泄露。
下一个图表阐释了这种情况:
该简化图强调了三个阶段:
- 第一次申请提交之前=对发明的绝对保密
- 第一次申请提交后=可能的披露和在12个月内可能的第二次提交
- 超过12个月的期限=主要风险在于无法享有优先权造成对在后申请的新颖性的破坏